活動地點:彰化縣
日 期:2014-09-05~2014-09-30
參加方式:
內 容:
一、辦理目的:彰化縣媽祖聯合遶境祈福自97年開辦,今年邁入第7年,受到廣大民眾喜愛,擬透過愛好攝影者,捕捉精彩鏡頭。
二、指導單位:彰化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文化局
四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攝影學會
五、參加資格:凡愛好攝影的民眾皆可參加。
六、活動主題:以「2014彰化縣媽祖聯合遶境祈福活動」之創作攝影。
七、作品規格:
(一)傳統底片或數位檔案不拘,一律放大為6X8吋之彩色照片。作品不得裝裱、加色、格放、電腦合成或彩繪,連作不收。攝影作品數位檔案應具備10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,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648pixel×2736pixel以上規格,不得插點擴檔,不得以電腦改變原有影像(包含加色、彩繪、合成等),以jpg或TIFF檔格式存檔,不符合規定者以棄權論。
(二)每件作品需註明彰化縣宮廟拍攝地點,並附20-3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。
(三)每人參賽作品最多限10件,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,浮貼於作品背面。
八、收件方式及日期:自103年9月11日起至9月30日止。(以郵戳為憑)參賽作品可親自送達或郵寄彰化市彰南路一段96號 彰化縣攝影學會 卓淑貞收,信封請加註 (參加2014彰化縣媽祖聯合遶境祈福攝影活動) 作品請妥善包裝,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,恕不負賠償責任。
九、評選辦法:
(一)評選日期:103年10月19日。
(二)成立評選會,於活動收件截止日起展開審核暨評選作業,參賽者需尊重評選之決果,並不得異議。
十、錄取名額及獎勵:第一名獎金1萬5,000元;第二名獎金1萬元;第3名獎金8,000元(前三名各錄取一名);優選5名,每名2,000元;佳作20名,每名獎金1,000元。
十一、得獎公佈:評選結果將於10月27日公佈在彰化縣文化局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bocach.gov.tw/),並通知得獎人,未入選作品不另作通知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
(一)所有參賽作品,不得一稿多投,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與未獲得任何獎項之新作,不論是否獲獎,一律不予退件。
(二)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,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,且不違反善良風俗,並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。
(三)承辦單位如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本參賽辦法所列之規定者,得取消其參賽資格,若為獲獎之作品,則須立即返還頒發之獎金;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,參賽者應自負相關法律上之責任。
(四)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一獎。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,獎項得從缺。各項獎金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。
(五)得獎作品需繳交底片或電子檔(請以jpg或TIFF檔儲存於光碟片),照片電子檔需與沖洗照片相同(每張作品 檔名請設為:作品題名/姓名)。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,需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中。凡未交付底片、電子檔或冒借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者,即取消得獎資格。
(六)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屬「彰化縣文化局」,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,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(七)得獎人同意主辦單位為辨識、聯絡、紀錄及申報稅金等特定用途使用個人資料。
(八)凡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,本辦法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正。如有疑問,請洽彰化縣攝影學會 卓淑貞總幹事(0921059059)。*報名表可由彰化縣文化局(網址:http://www.bocach.gov.tw/「公告訊息」項下查詢下載使用)。
2014彰化縣媽祖聯合遶境攝影比賽報名表 | |||
作品名稱 |
| 拍攝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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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| 服務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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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 | 電 話: 手 機: | ||
通訊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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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說明 (20-30字以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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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單位:2014彰化縣媽祖遶境祈福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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