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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桃園]◆2014年桃園蓮花季-攝影比賽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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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名稱:◆2014年桃園蓮花季-攝影比賽簡章
活動地點:桃園縣觀音鄉大同村中山路2段833號(觀音鄉農會)
日  期:2014-06-14~2014-07-30
參加方式:
內  容:
 
2014年桃園蓮花季攝影比賽簡章
一、   宗旨:
為辦理桃園縣蓮花季活動、以捕捉桃園蓮花之美,農村人文景觀建設成果,以推廣蓮花季之遊憩據點及人文風情之美,特舉辦本攝影活動。
二、    指導單位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、客家委員會、桃園縣政府、
觀音鄉公所、新屋鄉公所
三、    主辦單位:觀音鄉農會、新屋鄉農會
四、    協辦單位: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
五、    拍攝主題: 以拍攝2014桃園蓮花季系列活動及觀音鄉、新屋鄉蓮花生態、農村人文景觀為主。
六、    參加資格: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。
七、    收件地點時間
作品於103年7月30日前以郵寄或親送至下列地點:

 
 
觀音鄉農會推廣股 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328觀音鄉中山路2段833號 
TEL:03-4981221
 
新屋鄉農會推廣股 收
327新屋鄉中華路242號
TEL:03-4772124
 
八、    作品攝影時間103年6月14日起至103年7月30日止
九、    作品規格正片、負片或數位不拘,參賽作品10張以下,限沖放5×7光面相紙規格。參賽作品不得冒充、不得裝裱、疊片、加色、抄襲、拷貝、電腦合成。
十、    評審日期地點:103年8月1日(星期五)上午9時30分於新屋鄉農會五樓會議室
十一、得獎通知:主辦單位於8月5日前,以E-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人,並公佈於2014桃園濱海搖滾樂網站(http://2014hsms.playnew.com.tw/ )
十二、   頒獎日期地點
配合蓮花季活動103年8月17日於蓮花季活動主會場(觀音鄉金華路、新華路交叉路口)頒獎。
十二、獎勵辦法佳作以上每人限得一獎,不得重覆。
金牌 一 名   獨得獎金壹萬元正(含稅)及獎牌乙面。
銀牌 一 名   獨得獎金捌仟元正(含稅)及獎牌乙面。
銅牌 一 名   獨得獎金伍仟元正(含稅)及獎牌乙面。
佳作 十 名   各得獎金壹仟元及獎牌乙面。
入選三十名   各得獎金伍佰元及獎牌乙面。
十三、附     則
※ 得獎作品均須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圖檔審核,繳交數位圖檔時,每張規格大小需為一仟萬畫素以上(檔案大小需20MB以上),否則取消得獎資格,遺缺不予遞補。唯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所拍攝,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得獎人得獎作品之底片或原始檔案之權利。
※ 參加本攝影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。
※ 參賽作品須2014年活動期間內拍攝,舊照片及不存在之照片不得參加,違者一經察覺,立即取消得獎資格,遺缺不遞補,並追繳已領之獎金、獎牌、獎狀、獎品。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使用權利,不另給酬。有觀音鄉、新屋鄉環境說明所拍攝之照片由主辦單位協商評審酌予加分。
※ 參賽作品不論得獎或未入選,均不予退件。
※ 參加作品如遇郵遞途中不可抗拒之意外,主辦單位恕難負責,敬請參賽者自行包裝妥當。
 

張貼單位:2014桃園蓮花季
聯絡資訊:(03)4981221#602 推廣股
電子信箱:h094475@efarm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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