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名稱:「2013年南投縣全國攝影比賽&展覽」
活動地點: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60號
日 期:2013-08-24~2013-09-30
參加方式:
內 容:
張貼單位:南投縣攝影學會
聯絡資訊:049-2314338
電子信箱:nantou168@gmail.com
活動地點: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60號
日 期:2013-08-24~2013-09-30
參加方式:
內 容:
「2013年南投縣全國攝影比賽&展覽」簡章
- 宗旨:為配合南投縣102年藝文活動及南投縣攝影學會成立32週年,鼓勵攝影創作、倡導藝術、增進影藝交流,特舉辦「南投縣全國攝影比賽」展覽。
- 相關單位
1.指導單位:南投縣政府(文化局)
2.主辦單位:南投縣攝影學會
- 參賽資格:凡愛好攝影之全國人士均歡迎參加。
- 作品題材:題材不限,凡未曾參加過比賽之作品,皆歡迎參加。
- 作品規格:限長邊15英吋或16英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、混合評審,不得裝裱,連作不收件。
- 參加費:每人新壹幣伍佰元整,本會會員免繳參加費。
請利用郵政劃撥《戶名:南投縣攝影學會 帳號:02410100》或現金報值掛號,匯寄本會〈請勿與作品混合投寄〉。
- 參加件數:每人以十件為限,彩色、黑白相片可混合投寄。〔請附光碟,製影集用〕
- 收件地點: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60號,南投縣攝影學會 收。
- 作品評審:聘請全國各地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委員會,公開評審,歡迎參觀。
- 作品必須屬於參賽者本人所有,作品背面需填寫題名、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。
- 收件截止日期:自即日起至102年9月30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親自送件者,應於102年9月30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
點逾時恕不受理。
- 評審日期:102年10月13日上午九時起。
- 評審地點:南投縣政府文化局〔南投市建國路135號〕
十四、獎項及獎額:
1.金牌獎1名(獎金新台幣10000元,精美獎盃乙座)
2.銀牌獎1名(獎金新台幣 8000元,精美獎盃乙座)
3.銅牌獎1名(獎金新台幣 5000元,精美獎盃乙座)
4.優選10名(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,獎狀乙面)
5.佳作40名(各得獎金新台幣500元,獎狀乙面)
十五、 得獎公佈、頒獎時間:
1.比賽結果:102年10月31日前公佈於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活動網頁,並專函通知得獎者(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)。
2.頒獎時間及地點:揭曉後公佈於活動網頁。
十六、展覽日期:102年11月2日至102年12月1日
十七:展覽地點:南投縣政府文化局。
十六、附則:
- 銅牌獎以上獎項,每人限得1件,佳作以上作品,本會有權在報章雜誌發表,不另給酬。
- 繳費參加比賽者,每人各獲贈本比賽之彩色影集壹冊。
- 參加之作品,本會當注意保管,如於郵寄途中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之意外,恕難負責。
-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、抄襲他人作品,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;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、加字、彩繪、疊片、護貝、裝錶等,違反者,不予評審;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、獎盃。
3.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各獎項之獎金,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。
6.未獲獎作品全部寄回,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留存、展覽。
7.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本簡章若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張貼單位:南投縣攝影學會
聯絡資訊:049-2314338
電子信箱:nantou168@gmail.com